西安进口二手设备清关公司
旧设备进口清关操作:
1)签定协作协议,断定进口旧机电产品清单明细材料;
2)发货前,在进口港所在地商检局请求进口《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查验存案书》
3)断定存案的一起,合理组织告诉贵司发货事宜; 若需求处理《旧机进口许可证》的, 一起处理;
4)货到后,我司担任换单提货仓储事宜,组织中检公司做查验,中检查验出合格证,请求处理《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查验合格证书》;
5)中检合格后,组织驳船将货运至进口港码头,一起到国内进口口岸商检局换正本《存案书》与《查验检疫合格证书》;
6)货到码头后,换单提货,收取《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查验存案书》与组织查验检疫,请求当地口岸《查验检疫通关单》,
7)做单于海关申报(报关--审价交税--海关查货--放行)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1、备案前应当持规定的备案资料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备案初审。直属检验检疫局将初审意见和备案有关资料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2、申请备案时,备案申请人应当填报《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申请书》,说明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产地、制造日期、用途、使用地点等,并按照有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备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完整。
3、备案机构对备案申请的审核内容包括:
(一)对备案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核;
(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的要求;
(三)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符合我国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4、备案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该批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
对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以下简称《备案书》)。
对不需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备案机构出具《进口旧机电产品免装运前预检验证明书》(以下简称《免预检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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